哪些東西不能從日本寄回台灣?(禁運品清單)

為確保託運服務順利,我們彙整了常見的禁運品項供您參考。請注意,此清單僅為舉例,凡未列出但違反台灣及進出口國法律、或禁止於網路販售之商品,亦一律無法提供代收轉運服務。詳細規定仍需以本公司及相關政府單位之最新公告為準。

【重點速覽】常見禁運品提醒
含肉製品:所有含肉的零食、泡麵、寵物食品等,皆無法寄送。
含電池商品:單獨的電池或行動電源無法寄送。
電子菸與菸草:所有相關產品皆無法寄送。
香水與噴霧罐:因屬易燃物,無法寄送。

食品類

• 限量不禁運食品

包含零食、泡麵、白米等一般食品。每個包裹總重不得超過3公斤,且不得含有任何肉類成份,以避免違反相關法規而受罰。

※ 若包裹中混有其他類別產品,將可能影響並壓縮此類食品的重量限制。

• 保健食品

- 一般保健品:例如:葉黃素、維生素類、魚油等。
- 特定保健品:例如:如奶薊、硫辛酸、硫酸鹽葡萄糖胺、銀杏葉萃取物、褪黑激素、MSM、善存、維骨力等。

※ 若會員刻意隱瞞並寄送上述禁運品項,須自行負擔一切相關法律責任。

• 所有肉類及肉類加工製品

任何肉類或含肉成份之食品,包括水產、生鮮肉品、熟食肉品及其相關製品。例如:肉醬、肉乾、生鮮食品、火腿、香腸、牛肉乾等其他肉類加工製品。

• 易腐敗或需冷藏食品

需特定儲存條件之易腐敗物品,例如:乳製品、雞蛋、新鮮農產品、蔬果、自製食品等。

• 寵物食品

乾糧、零食、保健品及相關製品,例如:罐頭及肉乾等。

• 配方粉

嬰幼兒及成人之配方粉,例如:奶粉或豆奶粉等。

• 茶類

所有種類之茶葉及相關製品,例如:茶包、茶餅及散裝茶葉等。

藥品、菸酒與醫療用品類

• 藥品類

所有處方藥、管制藥物、僅能由藥劑師販售之第一類醫藥品及寵物用藥。例如:避孕藥、麻醉藥、精神科藥物、大麻、嗎啡、可卡因、止痛藥、抗酸劑、尼古丁貼片等。

※ 若會員刻意隱瞞並寄送上述禁運品項,須自行負擔一切相關法律責任。

• 毒物、毒品類

含毒性及傳染性物質(例如:毒藥、病原體等)、農藥、罌粟種子、古柯種子及大麻種子等毒品危害防治條例所列管之毒品及其製劑。

※ 含有可待因 (Codeine)、二氫可待因 (Dihydrocodeine)、佐沛眠 (Zolpidem)、特拉嗎竇 (Tramadol)、麻黃鹼 (Ephedrine)、假麻黃鹼 (Pseudoephedrine)、甲基麻黃鹼 (Methylephedrine)或大麻二酚 (CBD) 等成分之產品,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公告列管不得輸入。如涉違反該條例,屬刑事犯罪,將通報司法警察機關偵辦,請切勿隱瞞以身試法。

• 侵入性或特定醫療用品

心電圖機、血氧偵測機、針筒、刺青針、血糖儀、體脂計、血壓計、保險套等。

• 菸草、電子菸及相關吸菸配件

各類香菸、菸草製品(包括無菸型及電子菸)以及相關吸菸配件。例如:打火機、水煙袋、焦油溶劑、電子煙設備等。

• 酒精類飲品

所有酒精或含酒精成份之產品。例如:酒精飲料、各式酒品、樣品酒等。

管制品 (動植物、武器、貨幣等)

• 動植物及其製品

- 植物及其製品:植物種子、新鮮植物、植物標本、種子類香料、中藥材,例如:保鮮花、乾燥花、大蒜、茴香籽、植物球根等。
- 動物及其製品:所有活動物、非活動物、動物標本、蝴蝶標本、化石;鱷魚、蛇、駱駝、蜥蜴、貂、狐狸等動物之皮製品、動物皮草;象牙製品、象骨製品、珊瑚、骨頭、牛角、犀牛角。

※ 華盛頓公約(CITES)所列管之物品均屬禁運。

• 土壤、礦物、木製品與粉末

- 土壤、肥料與礦物:各種肥料、土壤、原石(指未經加工的土石類)與礦物(包含加工及未加工狀態),例如:未加工的寶石等。
- 原木 / 木製物品:部分木製品,例如:桃花心木、檀木、紫檀、黑檀等,以及未經加工處理之原木。
- 粉末狀物 (非食品):例如:粉餅、沙、土、灰、水泥、含水泥成份等。

※ 部分木製品亦可能受華盛頓公約(CITES)列管。

• 刀具、弓箭、槍械、火藥類

- 刀具類:各種類型之管制刀具及配件,例如:武士刀、野外求生刀、蝴蝶刀、斧頭、刀身及刀片、料理餐刀(含柄超過30公分)、玩具刀械等。
- 弓箭類:各種管制弓箭、弩、箭矢及相關配件。
- 槍械、彈藥及火藥類:各類槍砲彈藥(含子彈、炸藥)、煙火、爆竹、照明彈、獵槍、空氣槍、魚槍、其他兵器、槍型玩具、所有槍械零配件等。

• 有價證券與貨幣

銀行票據、現金貨幣、偽造貨幣、有價證券。

• 情趣用品

侵入性情趣用品,例如:按摩棒等。

危險物品 (易燃、易爆、化學)

• 雜項危險物品

所有瓦斯氮氣避震器(適用於汽車及機車)、對人體和物品有害之化學物質、強磁性物件(例如:驗鈔機、音箱、磁鐵)等。

• 易燃固體

火柴、磷、硫、金屬粉末、蠟燭、蠟等。

• 易燃液體、噴霧與香氛類

- 香氛類產品:例如:香水、香膏、蘆葦擴散器、香味筆、浴室香水等。
- 彩妝保養品:例如:指甲油、染髮劑、彩妝等(無論粉狀、乳狀、液體或易揮發性)。
- 其他易燃液體與噴霧:油類、含酒精/瓦斯物品、噴漆、髮膠、殺蟲劑、防身噴霧器等。

※ 部分品項可能因其易燃性或其他危險特性而受到額外限制。

• 氣體、壓縮氣罐及易爆物

安全氣囊、壓縮空氣、乾冰、滅火器、氣瓶、氣霧劑、燈泡、罐裝碳酸飲料、罐裝瓦斯、潛水用氧氣瓶、戶外用瓦斯爐、露營爐、易爆品(例如:炸藥、煙花、爆竹等)。

• 電池及充電設備

單獨包裝之電池類物品(例如:乾電池、鋰電池)、電瓶、電池、充電電池、行動電源。

• 化學與其相關產物

雙氧水、腐蝕性物品、氧化型物質、氧化劑、感染性物品等。

• 放射性物質

放射性物質(例如:鈾、鐳等)及含放射性物質之廢棄物等。

• 含冷媒物品

冷氣、冰箱、空調、除濕機等。

電子產品與設備

• 射頻器材

所有無線電設備、內含無線電之產品、手機、電子儀器、GPS裝置、魚群探知機、空拍機等具有無線射頻功能之所有器材商品。

• 高精密電子儀器

電容、測定器、分析器等儀器。

• 所有類型燈具

居家燈飾、燈泡、智慧燈具、吸頂燈及裝飾燈等。

其他類 / 特定限制

• 法律禁止或影響運輸的貨件

任何依法律禁止進出口之物品、航空管制之危險物品、潮濕或有洩漏風險之包裹。

• 侵害智慧財產權物品

仿冒名牌商品、盜版光碟、侵害專利權、商標權或著作權之物品等。

• 汽機車

整台汽車及機車。

• 特定限制商品

- 賭博娛樂用品:賭博性玩具、搖搖馬及搖搖車(投幣式/插電式)。
- 大型生活家電:24吋(含)以上螢幕、 中古 煤油暖爐(插電式、瓦斯式)、 中古 瓦斯爐(檯面型、嵌入型、台爐、卡式爐)、IH爐、爐連烤、抽油煙機。
- 引擎與馬達:僅引擎或馬達本體之商品。
- 衛浴設備:馬桶含水箱、馬桶、便器。

※ 便座(一般馬桶蓋、免治馬桶座)非禁運品。

綜合注意事項
※ 若會員刻意隱瞞並寄送禁運品,須自行負擔訂單取消、進出口國海關查扣等一切相關法律責任與衍生費用。
※ 官方參考連結:
- 財政部關務署
- 經濟部國貿署_貨品輸出入規定查詢
- 交通部航空局_危險物品規定
- 日本海關出口管制項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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